为规范全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为,确保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近期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前期各地区参考依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自由度基准的有关规定参照执行,修订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完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考实施标准(2021年试行)》(以下简称《参考实施标准》)。
《参考执行标准》分为信用监督管理、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计量监督管理、规范管理。审慎细化了29部法律、45部行政法规、11部地方性法规、65部部门规章和2部省级政府规章中涉及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条款。
由于《专利法》刚刚修改完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新旧法律实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在适用上都会出现问题。》对新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了酌情细化。
相关信息: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酌情参考实施标准(试行2021年版)》的通知